为充分发挥再制造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国家级公共创新平台作用,吸纳国内优势科研力量参与稳定支持科研协同创新,促进实验室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设置实验室开放基金。开放基金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和定位,汇聚国内优势力量开展再制造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构建开放共享格局。
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设立的相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指南,欢迎全国优势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行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开放基金围绕再制造设计与评价、再制造质量控制、装备再制造升级、在役再制造与现场抢修等研究方向,通过需求与技术双牵引双驱动,开展再制造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旨在突破制约高端、智能、在役再制造的基础理论、科学问题、关键材料和共性技术等瓶颈,提高装备维修与再制造升级能力,促进再制造工程学科创新发展。
二、研究方向
(一)再制造关键材料设计制备
方向编号:61420052025KJW01
需求背景:面向复杂严苛服役环境下装备零部件再制造材料需求,开展面向使役性能要求的再制造材料高通量设计、高通量制备与高通量表征研究,结合机器学习等新技术,揭示再制造集约化材料“微观结构—介观组织—宏观性能”的关联规律,突破材料可控制备技术瓶颈,为面向表面失效与体积损伤的高效再制造成形提供材料支撑。(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相关专利、软著、模型、原理样机或样件样品数量不少于1。
(二)先进涂层与功能表面构筑
方向编号:61420052025KJW02
需求背景:针对磨损、腐蚀、接触疲劳及多因素耦合造成的装备零部件表面失效,兼顾装备表面隐身、减阻、隔热等功能需求,开展各类先进涂覆层与功能表面构筑新技术、新工艺与新方法研究,突破新型表面微纳结构和表面功能覆层的可控成形与构效调控瓶颈,为装备表面失效再制造及功能表面重构提供支撑。(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相关专利、软著、模型、原理样机或样件样品数量不少于1。
(三)增材再制造技术及应用基础
方向编号:61420052025KJW03
需求背景:针对多约束条件下增材再制造形性调控难题,开展激光、电弧、电子束、等离子、高频电磁场等不同能量形式及多场复合的再制造成形技术与方法研究,结合AI与原位监/检测技术,重点解决增材再制造工艺智能规划、异质界面结构调控、质量控制与形性匹配等技术难题,为体积损伤装备成形及质量控制提供支撑。(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相关专利、软著、模型、原理样机或样件样品数量不少于1。
(四)再制造质量检测技术及应用基础
方向编号:61420052025KJW04
需求背景: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状态下装备再制造的检测评估与质量评价需求,开展损伤零件快速检测评估、再制造质量原位检测、再制造产品服役状态智能监测研究,突破再制造检测评估智能化、多数据融合软检测、基于先进功能材料和智能传感器的状态监测等技术瓶颈,为再制造前的智能决策、再制造中的质量控制、再制造后的寿命预测提供支撑。(技术指标自定,根据评审择优选择立项)。
成果形式:总结报告1份;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相关专利、软著、模型、原理样机或样件样品数量不少于1。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自主命题,申报开放基金项目。
2.开放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在其他经费渠道申请科研立项的,不予资助;聚焦创新性前沿基础研究与有明确背景需求的关键技术研究,对于创新度不高、研究背景不明确或涉嫌科研诚信问题的申请,不予资助。
3.开放基金项目经费额度30~40万元/项,研究周期通常不超过2年。
4.开放基金项目面向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国内高校、研究院所和其他相关单位研究人员可提出申请。
5. 同等条件下,开放基金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申请人。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通知发布的指南方向,自主命题,填写《再制造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申请人请在2025年5月15日前提交申请书PDF版(有红章和签名)扫描文件1份、可编辑word版本1份、保密审查表PDF版(格式不限,单位盖章)1份。逾期不予受理。
3、开放基金项目密级为公开,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五、项目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按照《再制造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批准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根据申请书,与实验室挂靠单位签订任务书,作为项目的执行和验收依据。
3、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实验室要求,提交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执行情况阶段检查评估。
4、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按要求接受有关部门审计。
5、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时,需提交任务书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等资料,实验室组织现场验收审查并形成验收意见。
六、成果管理
1、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奖项、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品等。
2、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实验室应列为成果第一或第二单位。署名方法如下:中文: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72;英文:National Key Laboratory for Remanufacturing ,Beijing 100072,China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应标注“再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项目”(英文:Supported by Foundation of National Key Laboratory for Remanufacturing)。
4、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应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研究档案。
5、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学术交流会,对承担的项目或者相关研究成果,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交流。
七、联系方式
电子版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2025年5月15日)前发送到:RemanTec@163.com。通过立项评审后,补交全套纸质申请材料原件,一式1份。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取码【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