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网安重大专项”)的实施,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网安重大专项相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网安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3)的相关要求,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书须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要求。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中关村国家实验室。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所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8:00至2026年2月28日16:00。
2、组织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3月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010-83016170;
网安重大专项总师办公室:010-83016160;
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附件:
1、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